中心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现在位置: 首页 >> 中心工作 >> 工作动态 >> 内容
外国人来华《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签发和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发布日期:2016-08-25  来源:政管办  浏览数: 字号:〖

 

    按外交部最新要求,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系统将实行“点对点”发送,即各邀请单位必须根据被邀请人拟申办签证地点明确邀请函发往的具体领馆,各馆将无法查看、核验发往其他馆的邀请函。即日起,市政务服务中心外事办窗口核发的《邀请函》将在外交部系统中实行邀请函“点对点”发送。签证地点如果仍按原来要求填写国家名称而没有细化到具体领馆,领馆将不再认可此份邀请函,被邀请人会因此无法申请签证。市外办窗口将对已经受理或已经签发的《邀请函》及时召回,确保企业邀请外国人来华事宜的正常开展。

    

 
如您对本网站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85588111 投诉电话:12345 网络技术咨询:85588019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10层
建议您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整为1024*768浏览本网站 主办单位: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