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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发布日期:2017-01-18  来源:发改委窗口  浏览数: 字号:〖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2017年以后备案的全额上网光伏发电项目,或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标杆上网电价按一类至三类资源区依次比2016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15元、0.13元、0.13元。同时明确,今后光伏标杆电价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为继续鼓励分布式光伏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补贴标准不作调整。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将维持在0.42元/千瓦时不变。据统计,2016年常州市备案光伏发电项目159个,总投资20.27亿元,备案装机规模283.7兆瓦。其中,由于企业对国家政策调整的预期,2016年12月全市备案光伏发电项目占全年备案数的41%,达到6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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