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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多措并举迎车辆购置税新规出台
发布日期:2019-08-21  来源:政管办  浏览数: 字号:〖

    自今年下半年以来,车辆购置税陆续推出新规。

    6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7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开始实施。与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相比,车辆购置税法和71号公告在应税车辆范围以及计税价格等方面有不少重要改变。

    为更好地推进车购税新政落地生根,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及分局多措并行,进一步将政策细化执行,增加了纳税人办税满意度。

    一、做好新规宣传工作。办税服务厅通过发送短信、制作微信公众号、在车辆购置税窗口贴宣传单以及工作人员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纳税人取消纸质完税凭证和最低计税价格的新规。

    二、做好防范取巧行为。在取消最低价格后,针对某些销售方的低开销售发票行为。首先,我们通过申报系统检测价格情况,通报和核查低开过多的企业;其次,窗口工作人员会更加关注纳税人申报时的车辆价格低开情况;最后,对查实的低开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惩处。

    三、做好市场辟谣工作。针对“车购税降了或涨了”等谣言,我们及时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辟谣,给广大纳税人吃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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