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文明确:在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含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的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中,增加以下内容:(一)保持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二)具有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三)卫生间具有独立排风系统;(四)具有定期清洁卫生间的制度。目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将增加的内容进行细化,修订到《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试行)》中,我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已按新的食品经营许可条件进行许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