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施行的《关于改革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公安派出所不出具证明的9类事项,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不再出具证明的5类事项和出具证明的9类情形,以及6类需要证明事项的办理方式。为使这项简政便民举措得到充分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认真开展了贯彻工作:一是公开信息,宣传到位。通过网络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屏幕反复播放《意见》全文,在公安窗口由专门席位接受咨询和解答疑问。二是通报情况,办事到位。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例会进一步宣传解释《意见》,了解信息共享方面需求,杜绝违规要求群众出具证明现象的发生。三是主动衔接,执行到位。主动联系市局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加强对派出所窗口办事服务的业务指导,确保工作人员认真执行,群众满意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