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市质监局经过深入调研,经市编办和市政务办批复和同意,将原先由局质量管理处、计量监督管理处、检验检测认证监督管理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处承担的市级行政审批职能,以及省质监局委托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处办理,并将行政服务处整体集中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审批事项的工作人员全部调整入驻窗口,实现了质监行政服务工作的全集中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