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和市政务办工作要求,市公安局认真落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的各项工作。一是全面部署,统一行动。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公安窗口办事涉及递交证明材料的情况开展调研,下发关于破解群众办事堵点免除群众提交办事申报材料复印件的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窗口迅速行动,针对群众办事堵点涉及公安的项目进行调查整改。二是梳理事项,信息共享。向业务部门下发关于梳理确定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证明材料及其信息内容的通知,先期梳理出22项面对个人、23项面向企业的办事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要求相关业务部门确定是否可以精简这些证明材料,对确实需要保留的证明材料,提供信息内容共享需求。对上级业务部门没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证明、属于公安内部可以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核、调用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原则上通过对行政相对人出示的身份证件查验自行解决留存问题。三是落实责任,服务到位。公安窗口专门召开全体会议,明确从6月1日起,对群众办事中确需留存的申请材料一律由窗口工作人员自行复印,不得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相应的复印件。目前窗口的复印设施全部到位,工作人员责任明确,确保按新的服务要求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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