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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收划转工作平稳过渡
发布日期:2019-06-10  来源:政管办  浏览数: 字号:〖

6月1日起,常州市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正式划归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本次合并按照“整体平移、平稳有序、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由税务部门统一处理的事项包括基数确认、费款缴纳和缴费凭证打印。

为切实做好本次社保费征收移交工作,市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局窗口高度重视、积极作为,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实施。目前,在服务大厅社保区域设置了两个税务征收窗口,安排了两名办税服务人员处理相关业务调整事项,积极向缴费人进行新政的解释与宣传,为缴费人查询缴费数据,并合理引导其至银行签订扣费协议。统一征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共办理业务10笔,其中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医疗保险1笔,城乡居民补缴医疗保险8笔,城乡居民缴纳当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1笔。

为进一步做好征收移交工作,办税服务厅在办税区明显位置张贴和放映相关文件进行宣传,并充分利用三微一端等互联网媒介扩大传播范围,让政策在落地生根的能广泛为公众知晓,确保接下来的工作能够更加顺利开展,为缴费人提供便捷准确的缴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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