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决策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推行“不见面”环保审批。各类环境行政许可均可采取网上办、预约办、邮寄送达等方式,环评报告书(表)实现线上受理,开通电话、网络等“不见面”环保咨询服务。
二是对防疫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措施,临时性建设使用、改扩建或转产的,可以豁免环评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对防疫急需增加的医疗诊断设备豁免办理环评、辐射安全许可和同位素转让审批手续。疫情期间许可证到期、尚未开展现场核查的,可以自动顺延。
三是创新技术评估工作方式。及时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技术服务工作,对需要委托评估机构开展技术评估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可结合实际,采取无人机影像、视频录像、直播、现场照片等方式完成现场工作,技术审查可采用视频会议、专家函审等方式,并确保评估质量,提高评估效率。
四是指导危废处置企业逐步有序恢复生产。对存在处置困难的危废产生企业,积极协调相关处置单位及时处置。对医疗单位无法妥善保管的放射源,协调安排就近源库临时规范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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