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最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贯彻落实,推进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武进区采取了四项主要措施,切实规范采购行为。
一是申报计划,有序采购。自2021年2月起,实行政府采购计划按季度申报制度。各采购单位在每季度末25日前根据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申报下一个季度的采购计划,以便及时集中采购。二是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取消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采用“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内部审批,由采购人就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的情形进行说明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采购。三是调整权限,统一扎口。由各镇、开发区交易管理部门对采购全流程把关,对项目前置手续、公告、文件等进行预审后,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同时,调整了原各镇、开发区对100万元以下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权限,改为统一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采购。四是加强监管,预防风险。要求各单位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事项内控制度,强化合同备案管理、支付和交付,同时,财政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审计、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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