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州市重视发挥社会信用在政务服务领域的融合应用,多措并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助力优化了全市综合营商环境。
(一)“自助查+信易批+承诺制”,打造信用承诺新路径。将个人、企业信用报告查询、征信异议,纳入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借助线上和线下一体式自助服务,实现“自助查”;将信用信息查询功能嵌入政务服务审批流程,审批后台通过共享信用评价信息,按照信用等级分类实施便捷服务或重点监管,实现“信易批”;建立事前共享预知、事中告知承诺、事后实时监管的标准流程,实现“承诺办”。今年以来,各类市场主体累计自助查询信用报告200余次。
(二)“前置审+评委查+系统评”,构建诚信交易主平台。将建设单位提交的《江苏省法人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查询报告》作为项目受理条件;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对投标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进行资格审查,筛选排除有失信被执行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信用分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融合,通过企业信用分评审对《限制招投标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实行投标限制。今年以来,市本级应用该模式共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345项,成交金额91.96亿元,节约率15.87%。
(三)“四告知+四反馈+四联合”,完善审管联动大闭环。借助平台信息推送,建立办证材料-申请人,主体信息-审批部门,主体信息和审批信息-监管部门,审批信息和监管信息-信用部门的“四告知”全路径。加强实时管控,完善审批过程信息、审批结果信息、监管信息、信用情况的分类推送渠道,实现要素信息实时“四反馈”。构建以审批联合、审管联合、监管联合、信管联合为重点的“四联合”工作机制,实现多证联合服务、监管提前介入、部门联合检查、信用监管双向共促的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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