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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放射诊疗资质管理 提高卫健行政审批效能
发布日期:2021-09-10  来源:政管办  浏览数: 字号:〖

近日,市卫健委窗口对金坛区中医医院申请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进行了现场审核。这是自今年省卫健委下发《关于优化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后,窗口受理的首家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医疗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对危害一般类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一步简化事前评审,优化流程,让申请人实实在在体会到行政审批效能提高。

一是取消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对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不再要求进行专家评审,取消专家评审意见(含复核意见、专家签名)等材料,预评价报告结论为“合格”的即可提交预评价审核申请,窗口予以形式审查,根据结论作出预评价审核意见。

二是简化竣工验收程序。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组织专家验收,由2名卫生监督员依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对现场进行审核并填写《危害一般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现场审核表》,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结论为“合格”的即可申请竣工验收,审核结论为“建议通过”的,由窗口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是取消许可现场审核环节。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进行现场审核,以竣工验收时填写的《竣工验收现场审核表》代替《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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