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收养登记工作,依法建立有效的收养关系、保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市民政局窗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有法可依,依法登记。8月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收养工作法律政策规定,收养登记合格率100%。坚决执行“三不办”:当事人不符合收养法规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手续不全或不符不办 。确保每项登记都有据可查。二是微笑服务,提升水平。积极参与收养登记培训,服务热情,笑脸相迎。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也一律耐心解释,并为其办证提供正确指导。三是规范档案,强化管理。按照民政部收养登记录入信息系统要求录入信息,有力提升收养登记信息使用效率,极大提高了登记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