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对建设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对园区内符合要求的各类项目,落实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内容等各项改革措施,为我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优化流程。对试点园区内,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16个大类30个小类行业的报告表项目(不含设置专项评价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实现批复“立等可取”。
二是简化内容。对规划环评中论述过的选址合理性、环境功能区判定以及现状监测等内容,项目环评可不再重复分析,直接引用相关结论,进一步促进园区数据共享,减轻环评编制压力和企业成本。
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审管衔接,及时将环评审批信息推送环境执法部门,加大对试行试点改革的建设项目抽查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确保项目审批“放得了”“管得住”。对于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项目开展技术复核,对相关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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