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避免服务对象“来回跑”“重复跑”“多次跑”的现象,市民政局窗口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是编制业务办理清单。要求首问责任人在接待过程中做到发放资料“一手清”,回答问题“一口清”。为防止“口头告知”中信息传达不准确、业务办理人员记不住,窗口实行给每名办事群众发放“书面告知单”,将事项办理所需资料全部“一纸清”,供服务对象参考。
二是确保便民政策落地。制定《高频事项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社会组织办事项告知单和流程图,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答疑、一次性提交、一次性审批,全面告知当事人审批的流程、条件和需要履行的责任,提示行政审批法定条件,并为当事人准备材料样板,做到资料齐全来了就办,资料不全指导办。
三是打造便利政务服务。开通社会组织电话咨询通道,为办事群众提供一对一、点对点咨询服务。明确时间截止点,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办结时限由法定时限60日压缩至5日。围绕“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在全市范围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登记中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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