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窗口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新《公司法》专题学习,对新《公司法》的修订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新修订的《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同时,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新《公司法》还规定,公司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信息公示义务,明确了对未按规定公示实缴出资相关信息或者隐藏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对公司、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管理人员处以罚款。上述规定有利于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履行公示义务,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保护交易安全、建设诚信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窗口将持之以恒强业务,坚持不懈提能力,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效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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