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常州武进创新工作方法和举措,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结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文件公平性审查机制。
3月26日,武进区公管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武进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第八批举措》等要求,联合财政局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织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护网,着力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风险。
“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列举了采购人易发生和比较常见的问题。”区公管办负责人介绍,其中包括“是否按规定发布采购意向”、“是否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是否相适应”等内容,共18个风险点。通过制定审查标准的方式,对风险点重点关注,确保条件设置合理、符合实际需要,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风险,为潜在供应商创造了一个平等参与竞争的交易环境。
《通知》还明确,区各级财政部门或其他监督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采购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作为事前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开展政府采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时,对采购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职责分工可采取约谈提醒、发函或信用惩戒加强监管,对拒不改正等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曝光并按照规定予以依法处理。
下一步,武进区公管办、财政局将对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跟踪督导落实,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不断充实完善细化审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审查标准,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不断营造公平公正、运行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力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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