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正式施行。在此之前,依照原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了五年的过渡期,2024年12月31日前应当依法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五年过渡期”临近,市市场监管局窗口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服务。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在“常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外商投资企业“五年过渡期”临近提醒函,对于依法需要调整的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的方式进行说明。
二是优化审批模式。为提升办理效率,方便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就近办理业务,自3月5日起,全市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实行属地登记管理,由各辖市(区)外商投资授权局负责登记。
三是加强风险提示。外商投资法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为确保过渡期后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市市场监管局外资登记窗口制作了《外商投资企业“五年过渡期”临近提醒函》并在登记过程中向外资企业发放,及时提醒有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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