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新阶段,也引发了广大群众的热切关注。为进一步深入理解政策,为来电来访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市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开展新法规学习宣传。
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学前教育法分为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共8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准办学方向;二是坚持公益普惠,明确属性定位;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完善保障机制;四是坚持儿童为本,提高保教质量;五是坚持教师为基,提升队伍素质;六是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监督管理。
通过学习,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全面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回应了人民群众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是提出了学前教育瓶颈问题的破解之道。不仅提升了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也为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有力的支持,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市教育局窗口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弘扬法治精神,精准提升对新政策的解读能力,为推动学前教育工作高质量实施生效、为擦亮“常有优学”新名片、保障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做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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